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 > 职场快讯 > 职讯 >

2024中国音乐学院第三批非编招聘1人公告

来源:中公教育 | 发布时间:2024-09-14 11:04:24 |  访问:84

中国音乐学院建立于1964年,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院校、北京市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院校、全球音乐教育联盟秘书处学校。学校坚持党的领导,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,坚守弘扬与发展中华优秀传统音乐文化的办学初心,以承国学、扬国韵、育国器、强国音为办学理念,以仁爱、诚信、博学、精艺为校训,以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高等音乐学府为办学目标,倡导和建设中国乐派,独具中国音乐教育和研究特色,多年来被誉为中国音乐家的摇篮中国音乐的殿堂。

因工作需求,中国音乐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(非事业编),具体要求如下:

1.热爱祖国,热爱教育事业,身心健康;

2.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诚实守信,乐于奉献,忠于职守,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,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职业道德,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敬业精神;

3.能遵守学校规章制度(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);

4.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;

5.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、党纪政纪处分的,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,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,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,不得报考。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。

二、招聘具体岗位及要求

需求岗位、学历层次、所学专业、招聘人数等相关信息请参见附件。

三、考核安排

(一)考核时间:拟定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之后开始。

(二)考核形式:具体形式另行通知。

(三)考核程序:

1.初步筛选:按岗位要求和需要进行初步筛选后,择优确定参加考核的人员名单。

2.考核(满分 100 分),考试合格的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。

3.考试或考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,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,从同一岗位或者同类岗位考试合格的人员中,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。

四、聘用形式

劳务派遣形式。

五、薪酬待遇

工资待遇面议,享受五险一金及其他福利。

六、工作地点

北京市朝阳区安翔路 1 号中国音乐学院。

七、报名方式

请符合以上各项要求的应聘者将个人简历、已取得学历学位、中共党员证明材料扫描件,以及岗位条件中要求的其他材料合并成一份 PDF 格式资料发送至邮箱 xinyinongzhaopin@163.com。邮件主题及附件请注明:姓名+应聘岗位。提交的信息为资格审查的重要筛选依据,请如实填写,未按要求提交材料者,报名无效。每位应聘人员只能申报一个岗位,请保持电话、邮件畅通,资格审核或面试未通过者恕不另行通知。

八、报名时间

报名截止时间:2024年9月26日10:00。

九、联系方式

联系电话:010-62650991。

北京欣益侬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

2024 年 9 月 14 日

附件:

招聘岗位条件与岗位职责

岗位:研究生院 学位办公室工作人员 1 人

岗位条件:

1.本科、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;

2.毕业院校为艺术类院校或综合类院校;

3.音乐、艺术、文学、计算机等相关方向;

4.具有中级及以上任职资格;

5.具有从事高校行政管理相关工作 5 年及以上经验;

6.熟悉高校行政管理工作,熟练掌握 office 等办公软件,熟悉信息系统管理等事项;

7.踏实肯干,责任心强,能接受适量加班工作。

岗位职责:

1.负责博士、硕士学位的授予与管理,学位证书的订购、编号、验证和颁发,负责学位档案的检查、归档及学位论文的交接和报送;

2.负责受理博士、硕士学位的申请,协助有关院系组织博士、硕士学位论文的开题、答辩及音乐会;

3.负责组织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的遴选、换届、会议筹备等日常工作;

4.负责中国音乐学院博士点、硕士点的申报、检查、评估等工作;

5.负责协助学位办公室主任制订校级、部门的相关学位文件及制度;

6.负责开展博士、硕士学位论文抽查评估工作;

7.负责组织校内优秀学位论文及指导教师评选工作;

8.协助上级部门做好我校博士、硕士学位认证工作;

9.负责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工作;

10.负责音乐会、开题、答辩相关劳务费报销,盲审平台招投标,以及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学位部分的功能完善与更新工作;

11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推荐:更多2024中国音乐学院第三批非编招聘1人公告 请关注 今日招聘官方微信公众号

注: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,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。

【 责任编辑:今日招聘 】

版权与免责声明

【1】凡本网注明"来源:今日招聘"的所有文字、图片和音视频稿件,版权均属于今日招聘网,转载请必须注明今日招聘网,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。

【2】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,是本着为求职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,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,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,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。

【3】如涉及作品内容、版权等问题,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。

未经招聘网同意,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工招聘信息及作品 | 招聘网版权所有 2007-2018 |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2895号

网站经营许可证:浙B2-20080178-14 公司招聘招人好网站,就在招聘网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备案号:浙B2-20080178-14